2014年2月27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,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“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”。
2014年12月13日,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首个国家公祭日。国家主席曾在公祭日上讲到: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、不容篡改。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,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,而不是要延续仇恨。中国人民要庄严昭告国际社会:今天的中国,是世界和平的坚决倡导者和有力捍卫者,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,愿同各国人民真诚团结起来,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、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。
“对历史闭上眼睛者看不到未来”
自1947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以来,日本政府承认“发生过杀害非战斗人员和掠夺等行为”,但也有认为南京大屠杀不存在的“否认派”。“否认派”的论调得到部分日本政商势力的支持,在华人世界引起强烈反感,这也使得南京大屠杀成为严重影响中日关系的主要历史问题之一。
近年来日本政府的右倾化行径是历史的倒退、时代的逆行、对公理的挑衅。此类历史修正主义、历史翻案之风,都是绝不允许的,都是必被坚决反对的,也都是必然失败的。
在中国,“国家公祭日”古已有之,在古代称为“国祀”,向来是先人们精神生活中的大事。《左传》谓: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。历朝历代,在复杂的中,始终凝结成一个不变的核心,一个最根本的认识。如果说过去的祭天、祭地、祭祖的祭祀文化,反映的是一个文明成熟程度的话,大家对一段历史的复原以及回忆,乃至将其定格、固化为一个“公祭日”,反映的则是整个民族的成熟与强大。
为二战历史确定国家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早已成为国际惯例。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,也是参考国际上一系列的做法。
二战后,诸如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、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、美国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等举行国家纪念与公祭活动。
我国20世纪50年代有在报纸和教科书中提到南京大屠杀,但到了文革期间,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,连高中历史课本都不记入南京大屠杀了。
如197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用的高中用《中国现代史》71页只写了“千百万人民遭到杀害”却没提到南京的屠杀。1978年定稿的《中学基础知识手册-历史增订本》虽然说了日军“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,无数城乡变成废墟”也没提到南京。
一位老者近年回忆道,曾经他的老师像做贼一样告诉他南京大屠杀的事。
20世纪70年代,一个小朋友的外公带他去南京秦淮河洗澡。在石头城桥边时,老人说:日本人在这里杀过很多中国人。年幼的小朋友听了非常震惊。“关于南京大屠杀,国家记忆曾经缺失了,但民间记忆一直没有断过。”
从1994年开始,江苏、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,包括撞和平钟、敬献花圈等等,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。
2005年3月,在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提交提案,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,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,同时还建议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,并申报“世界文化遗产”。
2012年3月,在全国两会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南京市政协副主席、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,第三次递交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议案: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。
2014年2月27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,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。
决议的通过,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,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、捍卫人类尊严、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。
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,都对现实有着巨大的警鉴作用。
铭记历史,就像是树起一面巨大的镜子,无论是对企图颠覆历史的人,还是渴望和平的人,都需要这个镜子随时反映、折射提示。
中国的“国家公祭”,小言之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、缅怀,是对国人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;大言之,是中国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贵遗产,也是中国人应就此确立与国际社会和平相处的一种尊严的方式。